年底,药剂科组织学习了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,这一制度是根据国家药监部门最近颁布的文件制定而成。
新的制度与以往比较有了几点大的变动。首先,原为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强痛定针,现列入麻醉药品管理范畴。其次,原来精神药品都是采用“绿处方”,现在第一类精神药品采用标明“精一药品”的“红处方”,第二类精神药品采用标明“精二药品”白底黑字的处方。再次,以前一日用量的麻醉药品对身份证的登记要求并不严格,而现在要求资料必须登记完整。
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必须登记本人身份证号,处方必须由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医生开具,处方书写完整,字迹清晰,并签医师全名,由住院药房药师审核发药。
通过这次学习,新职工对医院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有了深入的认识,老职工更新了这类药品管理制度的知识,教育成果显著。(刘瑕瑜/李姝姝)